雞糞脫水設備解答,交易商更換飼料后,“合約雞”死亡可否索賠,可賠多少
添加時間:2020/10/24 15:31:49 瀏覽:
問:我的村子里有一個養雞戶,養雞的是“契約雞”,雞苗、原料、藥品都是飼料商負責。在雞
群飼養到40天后,經銷商強行換料,換料的形狀、味道與原合同中的料量有很大差異,又趕上高
溫,致使雞群死亡1000多只,請問雞糞脫水設備,是否可以要求經銷商賠償死雞?
雞糞脫水設備解答:當然要給予補償。什麼是「契約雞」?所謂合同雞,就是經銷商“統一供
雛,統一供料,統一防疫,統一銷售,統一服務”,養雞戶提供飼養場地,提供飼養設備,對飼養
過程中成品雞進行回收的民事法律行為。分銷商提供的雞苗、飼料、疫苗不符合標準,導致雞死
亡,養雞戶遭受損失,分銷商應承擔賠償責任。雞糞脫水設備提醒,養雞戶必須提供相應的鑒定
報告,證明雞的死亡與銷售商提供的雞苗、飼料、疫苗不合格有因果關系。究竟該賠償多少呢?
損害賠償的范圍,約定了的按約定,沒有約定的,通常是對養雞戶的既得利益的補償,即養雞戶
飼養該批雞的正常利潤。
以上就是雞糞脫水設備今天分享的內容啦!僅供參考。
下一條:沒有了!
相關新聞